中共南靖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南靖县审计局对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局长张文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并张文章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南靖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南靖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南靖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5日起,对你单位原局长张文章同志2015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蔡君审计组成员:马锦英、黄博鑫、简舒婧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