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为做好2023年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与范围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任职条件,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应由考核单位对申报者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其中本人申明部分、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二)《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20份,表格应公示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申报对象提交一篇专业技术论文(限独著,内容限现申报专业)作为代表作,《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均须由单位加盖审核印章,三、任职年限计算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清单(样表)3.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4.申报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5.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6.评审材料分类标识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