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通知(沪房市场[2021]168号)文件,下列企业获得奖补:一、新建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金额(元)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81b-03地块租赁住宅项目上海云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至081b-02地块、南至081b-06地块、西至江场三路、北至汶水路101553.74开工奖补20310748.00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81b-03地块租赁住宅项目上海云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至081b-02地块、南至081b-06地块、西至江场三路、北至汶水路101553.74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次性补助15233061.00对上述企业获得奖补有异议的,可以在十日内向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大统路1051号,电话63930481*2011,静安区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