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新修订)》(西航天发〔2019〕63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评审,现将拟认定2021年航天基地区级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其中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月25日至3月4日)之内,实名向航天基地创新促进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异议问题应有清楚表述,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联系人:余钊联系电话:029-84193901联系邮箱:yuzhao@kqyjy.cn拟认定2021年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产业基地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