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未在泸州境内就业,疫情期间(即从2020年1月25日起至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之日止)首次在泸县内各类用工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疫情期间一次性求职补贴,梁耀文等140人申报求职补贴,现进行补贴前公示,补贴标准为岗位补贴600元/人,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如申报人员就业情况有不实,可在2023年2月21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泸县疫情期间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示人员花名册.xlsx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