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兰溪市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兰经信发〔2020〕9号)、《兰溪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政办发〔2014〕1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申报范围(一)本次申报范围为数字化改造部分、软件服务业部分,二、申报要求(一)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二)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入“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请企业于3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三)请企业于2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科(1924室),电子版(包括申报表word版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请汇总后注明企业名称,三、其它(一)项目资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经信局审核后,在“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兰溪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并将取消该企业以后享受财政各项奖励的资格,(三)联系人:徐羚联系电话:89019175附件:1.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2.软件服务业申报指南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3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