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项目范围(一)农林水利:现代农业、现代林业、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大中型水利、防洪、除涝设施及河流治理、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和防灾减灾体系等项目,(五)服务旅游: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文旅产业升级、文旅商业综合体、冷链物流、商贸商务等项目,第三章项目入库要求第五条投资额要求,(五)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入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负责入库项目的审核、管理和更新工作,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负责本行业入库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落实,第十四条项目入库的基本流程:入库申请、入库审批、入库上报,入库反馈,县发改局应及时将入库情况反馈给项目单位,项目入库实行集中申报与常年申报相结合,根据入库项目的更新、落实、开工、竣工等不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度,县发改局对项目基础资料、入库出库信息、资金使用及效益评价等情况实施电子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