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建筑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全区建筑业发展情况,更好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建筑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传报表和数据,2023年各报表(月、季、年)中的生产表均需在申报当月5日前完成,指导企业精准入库,区住建局按月梳理新申请资质企业,及时做好“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开户工作,对符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及时做好跟进服务和政策业务指导,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区住建局将结合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于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数据上报失误未及时修改的企业,催报后仍不上报和修正数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