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普洱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鼓励普洱市建筑业企业与市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加大房地产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互动,鼓励房地产等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发包给综合实力较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四、进一步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五、加快推进“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带动普洱市建筑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六、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七、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建设工程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等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十一、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