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一)严格审批事项管理,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三)规范窗口业务办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梳理并公开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办理用时,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等事项审批流程,细化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应用,逐步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查系统数据共享,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