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精神,根据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更新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9日至2月23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自治区工信厅0991-2800651兵团工信局0991-2890795附件1:新疆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附件2:新疆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