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桂市监发〔2022〕51号,现决定组织开展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励申报工作,二、申报事项符合《通知》第一至三条奖励范围的事项,四、集中申报时间申报人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管局,五、申报材料要求(一)《2022年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助奖励申报书》(附件1),(二)专利转化证明材料:转让或许可合同、相关交易费用票证(或银行转账记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备案或权属变更手续合格证明、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三)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六、注意事项(一)申报人分类填报《2022年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助奖励申报书》(附件1),(三)专利转让项目完成时间以取得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上的发文日期为准,专利许可项目完成时间以获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四)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本市财政局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陈瑞信,电话:0771-5808851,电话:0771-5327947,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2108室附件:1.2022年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助奖励申报书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3.2022年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助奖励申报汇总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