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现就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符合清政办〔2020〕52号文件的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转入我县的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0000元,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一)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交:1、《清流县专利奖励申请表》,2、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3、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专利权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需提交:1、《清流县专利奖励申请表》,2、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3、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备注: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签字盖章,申请表签章栏:个人请在“(个人)签名”栏中签字,企业请在“(单位)盖章”栏中盖章,四、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联系电话:13960805181联系人:小温收件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市场监管局308办公室注: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