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特申请县财政拨付河北利安驾驶员培训股份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6813元,公示期:2023年02月09日至0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311-82022201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