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水务局关于下达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烟蓬水字〔2023〕6号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你们申报的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请示已收悉,经审查,申报项目资金额度与烟台市水利局下达资金指标一致,同意批复你们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申报计划(见附件),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8〕5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移民扶持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移字〔201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移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鲁水移字〔2017〕2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移民扶持项目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水移字〔2017〕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移民字〔2017〕4号)、《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移民函字〔2020〕1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水移民函字〔2020〕23号)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管理等工作,上述制度未涉及有关事项请参照《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水移领字〔2007〕28号)执行,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实施任务,资金拨付不低于100%,附件: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表.xls烟台市蓬莱区水务局2023年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