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级相关部门及下一级村(社区)下达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依据考核结果出具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消防工作履职评价》,通报约谈火灾多发或发生亡人火灾的下一级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村(社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和本辖区突出风险隐患部署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整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同安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厦同消安委〔2022〕6号)《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同安办〔2022〕88号)《全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厦同安办〔2022〕40号)《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厦同安办〔2022〕112号)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分管行业或挂点联系区域的主要领导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牵头责任人,全力做好市、区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整改任务,督促消防工作站、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微型消防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村(社区)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