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商、质监机构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区县(市)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市)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将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整合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相应的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职责,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质监分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合署办公,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要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现有执法力量,3.建立健全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食品药品基层监管体系,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要将按照区域设置的工商所职责和相关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等职责进行整合,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派出机构,(三)调整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抓紧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的基础上,确保我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时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涉及职责和机构整合及人员、编制、资产、经费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