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此件可公开发布)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一、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的评选工作及对获奖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是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二、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的评选以专家业绩、社会贡献和对华友好态度为依据,三、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五、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的评选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六、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的评选对象为应聘(邀)在我市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以及农业、教育、科研、医药卫生、财政、金融、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籍专家和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友好人士,(四)在经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出版、体育、对外宣传工作等领域为我市的对外开放和友好交流作出突出贡献,九、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推荐评选程序如下:(一)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的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引进国外智力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负责,(二)各区、县(市)推荐的外国专家经各区、县(市)政府同意后,(三)各区、县(市)和市有关单位推荐的外国专家由杭州市外国专家局审核汇总后,提交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四)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专家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国专家“钱江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