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湖州市市区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为提高全市养老护理员待遇水平,《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湖州市市区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单位反馈意见起草单位采纳情况原因说明市财政局1.津贴发放标准改成“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3.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建议直接发放到养老护理员个人,建议为养老服务机构内的持证人员,不采纳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还是要发放到持证且切实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且正文后增加了“具体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和养老服务机构范围认定条件,不采纳正文后增加了“具体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和养老服务机构范围认定条件,不采纳各区意见不统一,不采纳各区意见不统一,不采纳工作人员在同一机构可能会有岗位调整,停止发放时间不做明确,“具体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和养老服务机构范围认定条件,不采纳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针对的养老护理员的具体条件,不采纳工作人员在同一机构可能会有岗位调整,停止发放时间不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