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我市相关企业在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全力做好春节后道路运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3〕14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3〕17号)、《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宁安办〔2023〕20号)、《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春运工作专班关于深刻汲取湖南长沙“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杜绝出现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监督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全面落实区、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厅对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项目安全平稳施工各单位要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监管协同治理要按照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部署要求,建立完善部门间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组建应急管理技术团队,增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科学性和安全性,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暂行)》《固原市安委办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