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支持项目、条件和标准(一)外资新项目,对2021年在广州市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对2021年经省认定的、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在广东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2021年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超过1亿元的,三、申报材料(一)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表,其中:申报外资新项目奖励、外资增资项目奖励提交:第(一)至(六)项,申报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项目投资奖励提交:第(一)至(七)项,申报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财政贡献奖励提交:第(一)、(二)、(四)、(五)、(七)、(八)项,(五)单个企业(项目)获得本资金所有年度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不得申报外资总部企业投资奖励及财政贡献奖励,(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本项奖励资金,六、资金监督与管理(一)申报新设和增资项目奖励的外商投资企业,(二)申报新设和增资项目奖励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时须书面承诺将五年内不减资、不转为内资企业并切实履行承诺,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表2.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情况表3.申报企业承诺书(点击下载附件1-3.doc)4.广州市____区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新项目、增资项目)初审情况表5.广州市____区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总部型企业项目投资奖励)初审情况表6.广州市____区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总部型企业财政贡励奖励)初审情况表(点击下载附件4-6)7.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广州市商务局2022年2月24日联系人:林贵汕、卢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