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承接2023年度东湖区创业培训入围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创业培训工作,决定面向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入围资格申报工作,三、申报材料封面:承接2023年度东湖区创业培训入围资格申报材料1.《入围资格申报表》(附件1),2.申报机构资质材料,3.《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附专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及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请各申报创业培训机构将材料统一胶装成册,四、入围资格申报工作安排(一)申报:截止2月14日结合自身办学情况,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二)评审:2月15日-2月24日入围资格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最终由专家会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三)公示:3月10日前入围资格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会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提出拟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确认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五、日常监督管理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附件:1.《入围资格申报表》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