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农业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泉州市本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农〔2018〕97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运营资金投资收益的通知》(泉农综〔2021〕12号)有关精神,现拨付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23.264万元(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在收到投资收益后,将投资收益拨付给辖区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村集体按实际收到的收益情况登账入册,投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等事业发展,重点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脱贫对象生产、生活困难,保障村集体成员能够共享增值收益,附件: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