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实施办法》(闽工信联投资〔2022〕3号)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移支付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专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一)申报范围及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补助标准按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奖励(一)申报范围及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技术改造项目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期内完工投产,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原文件建设期内,(二)奖励标准按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已获得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申报,2.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每页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二)申报要求1.已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投资支持,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附件:1.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请表2.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奖励申请表3.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声明)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财政局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