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批准发布《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运营服务规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现将拟发布的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3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3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5012032,附件:1、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目录2、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文本2022年2月24日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目录.doc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__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运营服务规范(报审发布稿)2021122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