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3年度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3、4),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专业性的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二、工作要求(一)加强培育,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积极组织本地区龙头骨干及“专精特新”等优势企业参加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创建,(二)择优推荐,请各地工信部门依据《办法》相关要求,择优推荐,请各地将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收齐后连同汇总表(见附件5),三、其他事项1.对通过本次认定的企业,我局将在下一年度的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择优给予一定奖励,2.本通知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附件:1.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2.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3.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报告要点4.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初审意见表5.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3日附件1.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2.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doc附件3.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要点.docx附件4.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初审意见表.docx附件5.扬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