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分级监管,制定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3日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为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成住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制定本评定细则,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础信用等级评定标准,2023年2月6日发布第一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评价得分取值时间段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被列入建设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存在《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第二十九条情形之一的,以上失信行为由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征信的,按照《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相关规定执行,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五、其他本细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成住建规〔2022〕3号)一致,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常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