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科外发〔2017〕154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一、评价范围评价对象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参加绩效考核,但需提交绩效考核材料,二、评价要求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选择“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按要求在线填写“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本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2.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转移机构,本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对辖区内转移机构提交的考核材料在线审核,于2023年2月24日前在线提交,张俊华18340837680附件:1.附件1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表.docx2.附件2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