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认〔2022〕2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2〕1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鼓励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及认证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二)认证机构工作要求1.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市场监管委策划编制所属行业、区域的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指导小微企业建立(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等各项工作,联系电话:27182094,27182093)(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小微企业推荐书.wps附件2:认证机构征集表.docx津市场监管认〔2022〕2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2〕1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一、小微企业推荐报名条件(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1.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须列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2.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应在天津市区域内,鼓励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及认证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二)认证机构工作要求1.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市场监管委策划编制所属行业、区域的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指导小微企业建立(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