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打造特色消费集聚区,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扩大汽车消费(五)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八)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九)打造与文化旅游跨界融合的情景式餐饮消费新体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鼓励扩大预制菜消费,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四)加快发展体育消费,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七、提振南宁特色产品消费(十六)促进南宁制造展销推广,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七)挖掘培育老字号品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八)联合大型商超开展促消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十一)支持家政企业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九、促进时尚消费(二十二)拓展消费新供给,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一、加强金融促消费(二十七)开展消费发票抽奖,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十一)鼓励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三、鼓励连锁经营(三十四)鼓励推动连锁经营等新零售业态发展,汇集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商贸企业促消费活动在相关平台上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