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我省2022年第四、五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推荐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一、领取时间地点请认定企业于2022年2月24日前到各推荐单位领取证书(省级高新区由地市科技局代发),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第十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联系电话:029-87292778附件:1.各推荐单位联系方式及证书领取地址.docx2.企业介绍信模板.docx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