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闵行区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本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闵行区现代服务业“十四五”规划》(闵府发〔202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2、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上海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内的重点服务业项目,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二、关于项目单位需提交的资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2)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3)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列入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项目,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2、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24:00,管理平台技术支持:60801472一网通办技术支持:38919099相关附件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x附件2:《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docx附件3:《关于使用法人一证通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docx附件4:《闵行区联系人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