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域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树立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海绵城市联盟、江苏省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海绵〔2023〕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海绵〔2023〕4号),即日起组织我市2023年度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主体为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申报项目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1年及以上的项目,且位于徐州市范围内,2、各县(市)区海绵主管单位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报的海绵项目类型丰富,能全面如实反映出该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并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申报名单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海绵办备案,确保申报项目较好反应徐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平,3、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6日,联系人:张楠15862150570275398623@qq.com附件:1.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评选办法(试行)2.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徐州市海绵办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