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1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职责部门召开的专题会研究,会议意见是同意上报188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20套、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452套、产业园配套用地676套、新供应国有用地440套)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10户为灵山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保障计划,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31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灵山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保障计划.pdf附件1:钦州市灵山县“十四五”时期有关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表(1).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