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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 | 2023-01-31
第二条贵港市本级科技研发计划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研发计划经费”)是在市直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经费中安排,(二)编制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提出科技研发计划经费调整意见、执行已批复的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组织实施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第八条市财政局负责开展以下工作:(一)配合市科技局制定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市科技局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年度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主要包括项目经费和项目管理经费,项目经费是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的费用,第十四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第六章绩效管理第十九条市科技局配合市财政局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编制经费绩效目标,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市科技局要求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绩效总结报告等材料,市科技局负责建立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第二十三条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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