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和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一)统计调查范围1.统计对象包括本辖区内所属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开展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3.统计数据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见附件1)包括: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使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LMl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LM2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表(LM3表),(三)统计工作程序各类机构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在线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12日,二、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一)年度报告公示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2023年3月1日前完成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选择“人事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行填报,(二)年度报告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行政管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备案和(书面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含劳务派遣),(三)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和期限1.填写《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厦门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详见附件3、4),主要报告报告期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情况,2.年度数据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以及行政许可和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行政处罚等内容,附件: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2.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户)3.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4.厦门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5.各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填报码(联系人:陈碧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