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开〔2019〕51号)、《关于修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金开通〔2020〕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金开经发〔2022〕24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经济发展局审核,确定了2021年度开发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共810.19万元(具体扶持企业见附件,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参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倪润知联系方式:0579-89150026)附件:2021年度商贸服务业企业政策奖励汇总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