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83002980014W/2023-136548组配分类通知公告主题分类科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发布机构区科技局发文日期2023-01-3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根据《奉化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奉科〔2018〕1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使用的科技创新券按规定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对象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2、入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在孵企业,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或创客团队),以及经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5年,4、2022年企业未获得各级(包括国家级、省级、宁波级与奉化级)财政科技资金补助,二、需提供的材料1、相关合同、协议、报价单2、记账凭证、企业自付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对账单)3、服务结果证明三、申报程序1、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2、区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式二份提交区科技局合作科(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610办公室),四、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联系人:田珊珊联系电话:89285308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