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改〔2023〕2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通知各乡镇财政所: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根据龙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海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农改【2020】18号)等文件规定,请各乡镇认真组织2023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一事一议”奖补范围主要是以行政村所辖地域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桥涵建设、村内小型水利建设、村民饮用水工程、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绿化美化亮化、新能源公益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国有农(林)场、农村新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纳入财政奖补范围,2、项目申报主体: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村两委有战斗力的村民委员会,3、项目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名称、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实施主要内容、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项目村农业人口数等)、项目总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和构成、申请补助金额等,(1)项目建设地点:要写明该项目建设地点的位置或方位,(2)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能用长度、宽度、厚度体现的(如道路硬化等),能以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体现的(如乡村公园、文体设施等)都要详细说明,(3)、资金筹集渠道和构成:上级补助、自筹资金(包括筹资筹劳、村财自有资金)、其它资金,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2月28日附件: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补助项目申报表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2023年1月28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2022年1月28日印发(共印25份)附件:龙财农改[2023]2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通知附件.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