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及电话:石国林,0832-2028501)附件: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内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30日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