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江西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程序》等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二)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尚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的,可申报制地方计量校准规范,确有必要制定检定规程的,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现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二)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牵头制定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鼓励各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管理的行业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校准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等申报或参与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起草项目,三、申报要求(一)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根据工作需求和计量技术服务经济发展需要,(二)请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查新确认申报项目是否已列入近期国家或部门制修订计划,(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西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