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放管服”改革,12月19日,我厅联合省交通厅印发了《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措施》聚焦解决我省建筑业资质“高等级资质少、结构类别不优、行业壁垒坚固、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坚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注重“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管”和“服”,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措施》的出台为建筑企业带来了一场“及时雨”,给建筑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是实现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硬核举措,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可计入设计或施工工作年限,七、完善工程业绩认定方式,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境外工程经驻外使领馆商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后,可作为申请资质代表工程业绩,八、加强人员真实性核验,开发人脸识别功能,实现人证合一,企业可聘用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不超过65岁的注册建造师用于申请资质,退休人员不超过注册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企业提供聘用合同、退休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九、加强资质变更管理,企业申请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注册人员应当达到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申请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人员应达到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通过支持政策取得的各类资质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也不能变更至省外,加快推进人员身份、学历、社保、营业执照、执业注册等数据实现系统共享,逐步推行智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