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知办函法字〔2023〕50号)要求,现请就征求意见稿研提意见,有关书面意见电子件(附件4)于2023年2月9日前反馈至省知识产权中心维权援助处联系人邮箱,特此通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模板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2023年1月29日(联系人及电话:银永慧028-85580265,电子邮箱:1092892965@qq.com)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