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自治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现有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人(陈秀兰,身份证号码452426********0908,社保缴费期限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向我中心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共计9634元,现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1日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74-5282872附件:八步区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月28日八步区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xlsx文件下载:八步区2023年1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公示.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