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0%,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5%,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的30%持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持股资金5%的年标准固定分红,项目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签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协议,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申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向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镇街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等,八、申报时间要求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当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邮箱:380586858@qq.com)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2.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1月28日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行(产)业分类:畜牧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项目主管部门: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填制日期: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二、项目任务计划(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二)建设地点及规模(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七)其它三、资金投入概算(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四)其他四、组织保障措施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表一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项目任务分工备注表二项目评审表评审类别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果备注业务评审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业务目标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表三项目评审专家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备注评审组长表四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单位意见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区县财政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市级复核评审意见评审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附件2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汇总单位(盖章):单位:万元序号区县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额度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绩效目标汇总单位意见12345审核人签字:联系人姓名:电话:注:此表根据实施方案内容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