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实施三级河长巡河查河通报制度,整改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06个,持续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强化农村河流综合整治,县总河长县总河长职责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努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探索建立河长巡河查河通报制度,各级河长巡河次数和巡河质量较去年显著提高,2022年县级河长巡河72次、镇级河长巡河1253次、村级河长巡河4336次,常态化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研究“一河一策”落实情况、涉河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细化落实大宁河、汾水河等18条河流2022年“一河一策”治理任务,强力推动“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