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且年度应税销售超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加分项:一是上市培育类(根据本年度企业上市挂牌所处阶段加分)(1)本年度企业入轨的,二是科技创新类(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1)本年度新认定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本年度每新引进1名全职博士(或正高)、硕士(或副高)、双一流本科人才(须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加0.2分、0.1分、0.05分,从发文之日起每月月底前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各相关经济部门、区镇和百强企业通报上月企业运行及争先进位排名情况,3.年度奖励:年末按照全部规模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加分项、扣分项、否决项,并向百强企业中排名前20名的企业授予五星级企业称号,向百强企业中排名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授予金牌企业家称号,每一个位次奖励5000元(新投产或新进入百强企业以101名为基数排名计算),七、其他事项1.成立市“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加分结果由“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3.企业应税销售、实缴税金及实际用地数据均按照集团内工业企业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