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县区和凤泉湖推荐、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专家组评审、市工信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公示并报送市政府审定等程序,上报了省工信厅潮州市潮安区绿园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为潮州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入库项目,按照我市项目入库情况,经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公示(无异议)、报市领导等程序,确定了我市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和绩效目标(附件3)、任务清单(附件4),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文及时抄送我局备案,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每月25日前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报送我局,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审计检查等工作,四、切实加大用款单位的指导力度,落实用款单位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