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等工作的通知》(扬农〔2020〕212号)和《关于我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办法等工作的报告》(扬江农发〔2020〕183号)的要求,经确认,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2769头,现对全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生猪养殖环节申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3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认为不符合的申报条件,请向扬州市江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514-86556455)反映,附件:扬州市江都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汇总表扬州市江都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汇总表.xls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