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0日-1月31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633078,gpc@kjt.gxzf.gov.cn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附件:绿色高效平陆运河建设专项拟立项先导项目清单(3项).xls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